1 1月4日,福州市公路管理部门与铁路相关单位签订了杭深高铁牛尾山桥工程设施移交及养护管理协议。至此,高铁“公跨铁”桥梁移交工作全部完成。
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铁路与道路立体交叉设施及其附属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移交公路、道路部门管理。由于历史原因,至2014年1月1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时,全国高铁线路上尚有110座“公跨铁”桥梁未办理移交,养护维修管理责任不落实,上跨桥车辆超限超载通行、异物侵限及坠入铁路线路等危及高铁安全的现象时有发生。国家铁路局组建后,为保障高铁运营安全,将“公跨铁”桥梁移交工作列为重点挂牌督办事项。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建立分管负责、逐项销号的推进表,通过约谈、函告、现场督导等措施,积极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调沟通,督促指导铁路相关单位抓紧与公路、道路管理部门签订移交协议,加快推进“公跨铁”桥梁移交工作,交通运输部主要领导专门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和配合。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特别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经过连续三年不懈努力,全部顺利完成了110座高铁“公跨铁”桥梁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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